王戎儉吝,其從子婚,與壹單衣,後更責之。
王戎為侍中,南郡太守劉肇遺筒中箋布五端,戎雖不受,厚報其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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範宣年八歲,後園挑菜,誤傷指,大啼。人問:“痛邪?”答曰:“非為痛,身體發膚,不敢毀傷,是以啼耳!”宣潔行廉約,韓豫章遺絹百匹,不受。減五十匹,復不受。如是減半,遂至壹匹,既終不受。韓後與範同載,就車中裂二丈與範,雲:“人寧可使婦無(巾軍)邪?”範笑而受之。
劉尹雲:“人想王荊產佳,此想長松下當有清風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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