卒哭而讳。王父母兄弟,世父叔父,姑姊妹。子与父同讳。母之讳,宫中讳。妻之讳,不举诸其侧;与从祖昆弟同名则讳。以丧冠者,虽三年之丧,可也。既冠于次,入哭踊,三者三,乃出。大功之末,可以冠子,可以嫁子。父,小功之末,可以冠子,可以嫁子,可以取妇。己虽小功,既卒哭,可以冠,取妻;下殇之小功,则不可。凡弁绖,其衰侈袂。
射者,仁之道也。射求正诸己,己正然后发,发而不中,则不怨胜己者,反求诸己而已矣。孔子曰:“君子无所争,必也射乎!揖让而升,下而饮,其争也君子。”
王大將軍既為逆,頓軍姑孰。晉明帝以英武之才,猶相猜憚,乃箸戎服,騎巴賨馬,賫壹金馬鞭,陰察軍形勢。未至十余裏,有壹客姥,居店賣食。帝過愒之,謂姥曰:“王敦舉兵圖逆,猜害忠良,朝廷駭懼,社稷是憂。故劬勞晨夕,用相覘察,恐形跡危露,或致狼狽。追迫之日,姥其匿之。”便與客姥馬鞭而去。行敦營匝而出,軍士覺,曰:“此非常人也!”敦臥心動,曰:“此必黃須鮮卑奴來!”命騎追之,已覺多許裏,追士因問向姥:“不見壹黃須人騎馬度此邪?”姥曰:“去已久矣,不可復及。”於是騎人息意而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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