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言两语打发了讨厌的弟弟,李世民生怕自己进了宫门后元吉再强行骑马,干脆让自己的亲兵先行回府中把飒露紫安置好。
于是李盛就被牵走了,他是秦王爱马,谁也不敢骑着他,于是就这样招摇地走了一路进了秦王府。
可能跟连年战争有关,又或许都城人民见识多胆气足?李盛觉得民风很彪悍啊,他前世看电视剧,一有贵人出行,两边的小摊贩都躲避不及,这会儿的百姓却都很有兴趣地在两边围着看,时不时还点评几句。
“这马一看就是蒙古马,看这大骨架子,这鬃毛,这筋骨,肌肉纤长舒展,一看就是擅长奔袭的好马。”
李盛回想起来那天的多人多马单向式马拉松,至今仍然心有余悸:大叔,你夸我我很高兴,但我真的不擅长,谢谢。
“这马颜色也漂亮啊,鬃毛上还帮了宝石吧,看着亮晶晶的。”
李盛得意地晃了晃脖子。
“嗯,看得出来是很受主人喜爱的,就是这鬃毛式样丑了点,糟蹋这晶石了。”
李盛不开心。
到了秦王府大门,门口的护卫都认得他家殿下的亲卫,于是赶紧殷勤地上来要接过马缰绳,结果却接了个空。
“这马很要紧,你带我去安置了,我再去前院拜见王妃。”亲兵攥着马缰绳不敢松,以他家殿下对飒露紫的宝贝程度,要是知道他随便把飒露紫交给人就不管了,那他就倒霉了。
于是李盛从偏门进去,被带到了府里面的马厩,他看了看,倒是很宽敞,也干净通风。
亲兵亲自盯着人给飒露紫放了草料洗了马槽放上干净的水,看着马儿低头吃了两口,这才转身跟着人走去前院。
没办法,这马挺有脾气的,就连他都知道飒露紫每次吃东西都是先把粮食谷物吃完,然后盯着草看一会儿,最后才一脸苦大仇深地开始吃草,还吃得慢吞吞一点都不积极,就算是一只马,都能看出它对草的嫌弃来。
但是也不能只给它□□料啊,军营里的马可不是一匹两匹,你是主帅也得守规矩,将领们都看着呢。
于是他们家殿下就着急,从六月份出征,到九月份凯旋,青草越来越少了,很多都是存下来的草,那就更难吃,飒露紫也更嫌弃了。
所以刚才他看着飒露紫动嘴了,心里也是松一口气,打工人最怕多事儿。
李盛照样把马槽里的谷物吃完就不想动了,都回了长安了,他想吃好的!
而且他觉得李二凤应该会给他吃点好的,空着肚子正好等着。
那边长孙氏听亲兵说丈夫进宫去见陛下,再看一看天色,心里猜测只怕一会儿陛下会放丈夫回来换衣服,晚上会举行宴会庆祝,于是她也开始准备。
李世民在大概一个时辰后返还家中,夫妻久别重逢自有一番话要说。
“这次实在是凶险,那天若不是飒露紫死活不肯往前走,我怕是就跟薛举一样,也要染上疫病了,那这场仗,可就难说了。”
他刚说完,微凉的手指就覆上了他的嘴,长孙氏听这丈夫叙述经过,也是后怕。
“殿下不要说这样的话,您自有天佑,会平安的。”
两人少年夫妻,长孙氏十三岁就嫁过来,说一句青梅竹马也不为过,他看着妻子微微发红的眼睛,心中慨叹,沙场刀兵无眼,哪有万全之时呢?大哥是太子,储君轻易不上战场,三弟又不能支撑大局压服众军,打天下,如果不是自家人上,又怎么肯放心,而且,他心里也愿意去战场上打拼。
“这一次多亏了飒露紫,你不知道,它极其聪明灵敏,会挑食会耍心眼会撒娇,我从来没见过那么通人性的马儿,我当时追薛举的时候,感觉都要追不上了,飒露紫也已经要支撑不住了,它硬是又攒上劲儿往前猛冲了一下子,我才能亲自拿下贼酋啊,如若不然,就算打赢了,首功落在别人手里,也是不圆满。”
说着,他也想起了自己的宝贝马,飒露紫总是不喜欢吃草,喜欢吃瓜果,但大军在外哪有那么多果子给他吃,他都把自己嘴里的份儿省下来哄它吃药了,这回了长安,也该让飒露紫吃点好的了。
于是李盛终于等到了他的大餐——一小篮子瓜果,大概有七八只的样子。
居然还有葡萄和桃子!还有两只青色的梨子!另有几个他在军营里经常吃的小绿瓜。
于是他就很高兴,几乎是数着步数看着李世民过来,哎,还有个女的?
但很快,他就猜出来了,能这样陪在李世民身边说笑的人,也就只有他的发妻,后来的长孙皇后了。
不过眼下他没心思关注别的,一心只盯着那个小篮子。
三步,两步,一步,李盛忍不住往前动了动,胸口都贴着栏杆了,伸长脖子探头去看。
李世民笑眯眯地给他把果子放进石槽里,拉着妻子看他的宝贝马啃瓜果看得满脸笑意。
嗯,后世有看熊猫啃竹子看一天的,二凤同学应该能共鸣。
另一边的长孙氏只觉得这匹马高大神骏,她没有丈夫那种对自家崽子的萌系滤镜,看着马儿吃了两口瓜,她就走过来绕着马看了看,打算全方位地欣赏一下这匹丈夫口中的神马。
于是她刚走到侧面,就看到了绑得奇奇怪怪的三角包式样的鬃毛发型。
长孙氏:好丑啊!但是是老公动手绑的,嗯,再看一下,不行,还是太丑了!
于是她沉默着思考了一下,转过头吩咐旁边的人:“去取马梳来,顺便去前面找侍女要些绑头发的丝绳。”
面对着丈夫,她温婉地笑了笑:“这马救了殿下,我很喜欢,马儿行军数日,想来这鬃毛也脏污了,就让我尽尽心罢。”
二凤:呜呜,她愿意为我做这么多,观音婢果然是我的贤妻!
长孙氏:不行了实在是忍不了了,无法忍受殿下骑着这样的飒露紫出去!
李盛:天啊长孙皇后你一定是仙女吧!老子终于不用顶着这奇怪的发型了,每次看到别人奇怪的目光是真的很想死啊!呜呜二凤还跟人家约了过几天去跑马打猎,老子真的不想再丢一次脸了!
长孙氏的审美和手艺比前Tony李二风好了不知道多少,步骤也更多更细致。
她先是用大梳子粗粗梳理过一遍,然后又用齿密一点的梳子把头发上的灰尘篦下来。
后面他的头发上还被撒了一些不知道是什么的药粉,据说是女子们用来护养头发的,待他头上的粉被拍打擦洗干净了,这才开始了梳头发这项工作流程。
这回的发型其实跟李Tony的大体相似,但走的是奢华繁复的风格,两边的鬃毛先分出一缕一缕来编成小巧的四股麻花辫,中间还留了一条散发,就顺着这些鬃毛把两边的小辫子交叉着编进去,中间用银白色丝绳加以固定,再间隔着把那几颗晶石编进去,最后结起来的时候用一个镂刻祥云纹的宽口冠束住。
还是女孩子更擅长这个,长孙氏和她的两个侍女没到一刻钟就给他弄好了,动作又快又轻巧,还顺道给他搞了个毛发护养,李盛全程都非常享受,啊,希望二凤同学能向老婆好好学习学习。
搞完这一套,长孙氏就觉得这马好像对她亲近了不少?大眼睛亮亮地看着她,还小心翼翼地凑过来歪歪脑袋蹭蹭她的手臂,而且似乎是怕她不高兴,力道控制地很小心,她就感觉袖子被轻轻刮过,然后马头就离开了。
果然很通人性,于是她面带笑意地从袖带里拿出荷包,荷包里面是一个精巧的小瓶子,她从侍女手里接过一个小小的瓷碟子,从瓶子里倒出来一些黄褐色的浓稠液体,然后放到他面前。
什么呀?李盛低头闻了闻,有一股香甜的气息,他的口水瞬间泛滥,来到这里好几个月了,他还从来没吃过精炼的糖。
紫色大马低头伸出舌头,舔了一点,甜的!
于是旁边的几个人都感受到了马儿的愉悦,他的眼睛都微微眯起来,连尾巴都不摇晃了,专心致志地一下下舔舐这令人幸福的甜蜜。
“殿下,王妃,该去梳洗更衣了。”
长孙氏把手里的碟子和装着糖浆的小瓶子递给旁边的侍女,李世民上来撸了一把马头,临走前还对那侍女叮嘱道:“不要让飒露紫吃太多糖。”
吃得正开心的李盛听到后不禁抬头瞪了他一眼:李二凤,我劝你不要多管闲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