蔚蓝天穹下,最新的“永恒者”号蒸汽火车喷吐着浓烈的白汽、轰隆隆贯穿无边的金色麦田。
“呜——呜——!”
麦浪层起彼伏,向另一侧的地平线翻涌而去;空旷的天地间,只剩下铜管奏鸣般高亢悠长的汽笛声回荡。
目铃的视线从窗外收回,专心搅着碗里的燕麦粥。
对面的母亲如往常一样忧虑地喋喋不休:“你已经是十八岁的大姑娘了,可是还没能找到一个富有的绅士做丈夫,等我们死后,财产根据《继承法》归了表亲柯森斯,你该怎么办呢!”
布里克尔先生咬下一大口面包:“她会露宿街头,裹着破旧的羊毛毡,靠向过路人售卖火柴为生——就像你想象的那样。”
“哦,我可怜的目铃!”布里克尔太太光是想想这一幅画面,就觉得心都要碎了,她愠怒地推了一把丈夫,“我已经够难过了,难道你就不能一起帮我想想办法吗!”
“我有一个好主意,我亲爱的夫人,”布里克尔先生擦擦嘴角,“只要我活到一百岁,比我的女儿都晚死,那她不就永远都不会被赶出这个房子了吗?”
“真的吗?”太太怀疑地望着自己的丈夫,“你真的能活这么久吗?”
“当然了,只要你少唠叨一点。”
目铃暴躁地拿勺子敲着空碗:“我也有个好主意,只要穿着红衣吊死在这间屋子里,我就成了缚地灵,不仅不会离开我们的房子,还能吓走那个妄想夺得我们所有地产的柯森斯表哥。”
“目铃!”母亲尖叫一声:“你从哪里学到的这么可怕的话!”
一角拿着信件恹恹地走进餐厅,拉开椅子发出扰人的噪音:“为什么我非得和柯森斯表哥写信交流感情?我和他讲‘真理在大炮的射程之内’,他只会回我‘真理在上帝的口中’,难道上帝一张嘴就是一发炮弹吗?”
目铃想象着这个场景,笑得乐不可支。
母亲又是一声怒喝:“一角!有哪个淑女会像你一样喜欢摆弄枪支?”
她深呼吸几下,夺过桌上的信拆开来,看了几行喜上眉梢,勉强平心静气,“太好了,他过几天会过来。他若是继承了你父亲的庄园,你嫁给他就是个不错的选择,至少以后吃穿不愁了,哪像你妹妹一般让我操心。反正只是写写信,不需要耗费什么心神,不过你可记住,不要在里面说些轻浮的话。”
一角无所谓地应了。
然而,这一家四口的生活的转折很快就来了。
午后,母亲拉着一角强行闯进目铃的书房,打断了她的阅读:“好消息,好消息!”布里克尔太太的兴奋快要从眼里溢出来,“你们知道旁边最大的棕榈叶庄园和天堂湖庄园都被售出了吗?”
目铃痛心疾首:“那可是我最爱的两套房子,可恶,它们还是没能等到真正爱它们的主人我!”
布里克尔太太卷起书猛地敲在小女儿的脑袋上:“幸好没等到你,它们迎来了两个有钱的新主人。”
一角配合地问道:“是谁?”
“一个子爵!”布里克尔太太几乎是在尖叫,过了五秒,她才意识到自己的失态,重新组织了一下语言,“准确的来说,天堂湖庄园被一个子爵买走了,棕榈叶庄园则属于另外一个富裕的绅士。他们是朋友,且都是单身汉。”
目铃明白了母亲的言下之意,不感兴趣地撇撇嘴,继续低头看书。
“我们不奢求那个子爵大人——虽然据说他的年收入有一万克利。”母亲再次抽走那本书,“但是另一位绅士,年收入也超过了五千克利。一角,目铃,按照你们的美貌,很可能得到他的青眼!”
“我已经让你们的父亲去拜访他了,无论如何,你们都要为即将到来的舞会做好准备!”
……
目铃不喜欢舞会,她讨厌在舞台上和一个陌生的男人手拉手跳交际舞。
但是她很喜欢各式各样的舞裙。今天她穿的就是一条宝石绿有堆叠褶皱的晚宴礼裙,和她的眼瞳有非常大胆的色彩对撞。
舞会在棕榈叶庄园举办。布里克尔太太心疼地花重金租借了一辆小汽车,只为他们有牌面地跨域区区4英里的乡间小路。
庄园的新主人宾格先生风度翩翩又热情好客,几乎邀请了这一带所有的乡绅;这些老爷太太们又不约而同带来了自己适龄的女儿,心思如泉水般清澈。
目铃怀疑这位宾格先生是因为无法在周围花花绿绿热情洋溢的姑娘们中挑出合适的第一支舞的舞伴,才会来到她们这僻静的角落,向她的姐姐一角伸出邀请的手。
那些饿狼般的女孩们发出失望的叹息。
目铃对这位宾格先生颇有好感——他被她姐姐踩了好几脚后仍能保持得体宽厚的微笑,还在那里温声安慰满脸尴尬的一角,看起来的确是个典型的绅士。
和一角姐姐对视的那刻,目铃故意揶揄地挤挤眼睛。
一舞作罢,宾格先生离开片刻,随后带回一位气质冷峻的男士。
他身材颀长,身高明显超过六英尺,一袭剪裁精良的黑色燕尾晚礼服将挺拔身姿勾勒得一丝不苟。白色立领衬衫衬得颈项更显修长,前襟饰以整齐褶皱,一枚黑色蝴蝶结稳稳地栖在喉前。那双硬质皮鞋落在地板上,发出清脆有力的声响。
她怔了一瞬。
——是个极其英俊的男人。至少在她看来,是这样。
心跳莫名慢了半拍,她本能地挺直腰背,试图让自己的笑容得体又柔和。她突然开始意识到裙摆的弧度是否优雅,发丝有没有从耳后滑落,甚至连拿着裙边的手指是否过于僵硬都小心地调整着。
宾格先生带着笑意将他首先引至她们面前:
“来,我为你介绍一下,这是布里克尔家的姑娘目铃小姐,明显是场中最可爱的一位。罗,你待会可一定要与她跳支舞啊。”
目铃立刻仰起头,露出了自认为最礼貌最甜美的微笑,像递出一封粉红色的信。
可那封信,落入了一堵冰墙。
特拉法尔加子爵没有低头,只是余光扫过——甚至连眼神都吝啬给予完整的正视。他的语调平淡如水,不经意地扔下一句:
“不需要,只是个姿色平平、在社交场合无人问津的普通姑娘而已。我没有兴趣把时间浪费在她身上。”
笑意凝结在目铃脸上,像硬邦邦的面具,下一秒就要碎裂。
——他刚才说了什么?
她僵在原地,粉红的脸颊迅速褪去血色,怔怔地望着他的侧脸,耳边的声乐与人群仿佛都沉入水下,模糊不清。
羞辱来得太快太直接,让她几乎来不及生气。然后怒意像火星落入酒精,猛地爆燃起来。她突然有一种荒唐又真实的冲动:
——跳上去,把这个傲慢的男人拽下来,狠狠一拳打在那张高贵得令人作呕的脸上,再一脚踩碎他的脊骨,让他对自己道歉臣服。
她握紧了拳头,又在下一瞬狠狠掐住自己。
不行,这个特拉法尔加·罗就是拥有天堂湖庄园的子爵大人,来自中心城,不是她一介小乡绅的女儿可以招惹的。
这就是可恶的贵族。果然她不该有任何不切实际的期盼。他们天生如此可恶。
更可笑的是,她居然还在他出现前,羞涩了一瞬。
她咬住下唇,低头不语,指甲陷入掌心。羞愤、委屈、鄙夷……混杂着一种自己都无法说清的情绪,让她的胃泛起恶心。
宾格先生尴尬地对目铃小姐道了歉,很快拉着好友朝另一边走去。他向场内大声宣布了特拉法尔加子爵的到来,大厅里三两聚集的人们的眼神更加火热了。
虽然他们知道,一个拥有爵位的男人绝对看不上这个小镇的姑娘,但万一呢?
于是,女孩们一个接一个前去试图攀谈,又一个接一个灰头土脸地退回来。
布里克尔家的两个女儿呆在角落。目铃低声讥讽道:“怎么可以这么毫不留情地拒绝女孩子?简直一点风度都没有,和宾格先生相比,差远了。”
她停顿片刻,语气更冷一分:
“那个特拉法尔加子爵,真是我见过最傲慢无礼的男人。”
最后,全场只有宾格先生的妹妹玛莎像只优雅天鹅一般靠近了子爵大人。她挽上罗的手臂,大胆地说道:“特拉先生,您待会会陪我跳一支舞吗?”
面对好友的妹妹,子爵终于愿意施舍正眼:“玛莎小姐,我相信这里所有的男人都愿意陪你跳舞,何必来找我?”
宾格先生深知他妹妹的心意,连忙为她说好话:“我的好友,不如看在我们友情的面子上,邀请我可爱的妹妹一支舞吧。”
罗呛声道:“我的好友,不如看在我们友情的面子上,不要逼我和你的妹妹跳舞吧。”
宾格先生尴尬地摸了摸耳朵。
如此明确的拒绝,但玛莎可不是个轻言放弃的人。她咬了咬唇,决定走怀柔路线,于是将手虚弱地搭上额头,“特拉先生,我知道您对医学有很深的研究,是吗?”
“并没有。”
“我现在感到有些胸闷气短,您能帮我看看是什么原因吗?”
“我早就警告过你,小姐。”罗冷酷地指了指玛莎纤细的腰肢,“您不该为了追求不健康的体态,将自己的腰勒到18英寸。事实上,您现在还能与我站着说话,我就已经觉得您是个了不起的人类了。”
玛莎反驳道:“可是您不能否认,现在的潮流就是我这样完美的沙漏身材,难道您能找到不同吗?”
特拉法尔加医生挑剔的目光环视全场,最后停留在一抹宝石绿的背影上。
他随口说道,“那是布里克尔家的小姐?她的身体就非常健康科学,像一匹健壮的小马驹。”
玛莎鄙夷地皱起眉毛,“乡下人。”
特拉法尔加先生没有应和她。
许是察觉到审视的目光。目铃转过身体,与大厅另一端的男人隔着舞池和人群远远对望。罗看不太清对方到底长什么模样,只能注意到那一双灿若阳光的红瞳,燃烧着他此生从未见过的生机之火。
罗情不自禁说了一句:“她的眼睛还挺好看。”让他觉得似曾相识。
玛莎无声地冷哼了一下,瞥向那个所谓的“像马驹般健壮”“有好看眼睛”的姑娘,却见她朝这里竖了个中指。
“那是什么意思?”玛莎作为上等人,从没见过这个动作。
罗深深皱起眉,暗想:布里克尔·目铃从哪学的手势,真是粗鲁至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