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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8章 第三十八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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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出餐厅,早就不见林羽童身影。

叶恒祯抓住守在门外的服务生,急冲冲地问:“刚才走出来的女生,穿西装、长发,你有再看到吗?”

服务生想了想,说:“没有先生,她径直出门了,没再回来过。”

头脑里构筑关于两人美好的一切,开始分崩离析。从前有破碎、有缝隙、有裂痕,自己尽力弥补,虽然磕磕绊绊,但大体完好无损。

可今天的事无异于一记重锤,彻底粉碎了他们的关系。

安静优雅的大堂,他像一阵疾风,从中穿过,引得周遭人侧目。

坐进车里,四顾茫然,丢了她如同丢了方向。

一口气给她打了十几个电话,一个都没接通,只听到机械冷淡的“对不起···”

深呼吸,头脑静下来后,决定先回家。

直觉告诉他,林羽童会在家里。最温馨的地方,也会最残酷。

回去的路上,叶恒祯猛踩油门,途经路口,绿灯变红,他差点闯过去。

惹得走上斑马线的爷叔指着他鼻子大骂:“你不长眼睛的呀!”

叶恒祯顾不上反应,变了灯就冲出去,一路飙车赶回家。

楼道安静极了,回荡着他的气喘。仓皇、焦灼,给黑暗的走廊平添几分不安。

本以为门后是她眼圈发红、无声落泪的心碎场面。

可映入眼帘的,是林羽童在麻利地收拾屋子。

桌上整整齐齐摆着一套男士护肤品,他一眼认出,那是自己用的。

“卫生间里你的东西,我都收拾好了,你直接装包里就好。”

她打开卧室门,指了指里面:

“衣服、被单之类的,你自己打包,我就不进去了。”

不敢相信眼前的一切,叶恒祯嘴唇颤抖:“你赶我走?”

林羽童没回答,走进房间,打开衣柜,把一件件衣服扔到床上,又拆下床单被罩,叠在一起。

收拾得差不多,她摘下手指间的戒指,以及腕上的手镯。

镯子褪到一半,卡在腕间。她花了好大的力气才摘下来,雪白的皮肤都被刮出红痕。

本想把这两样塞进叶恒祯手里,却被一股力量箍住身体。

“你生气、你发疯、你打我骂我都可以,”叶恒祯从后面紧紧拥住她,“别这样,我不想和你分开。”

她没有任何反应,平静得像个假人。

叶恒祯越抱越紧。

“一切都是我的错···”

林羽童一声叹息,声音疲惫至极:“叶恒祯,你我体面一点。事已至此,该结束了。”

他扳过她的脸,难以置信地看着她。

“为什么?”

“我那么信任你、依靠你,”她咬住唇,忍住哽咽,“你却一而再,再而三辜负我的信任,罔顾我的尊严。”

他喉结微颤:“这一切都不是我本意,我绝对没有不尊重你。”

“你走吧。”

林羽童只说了三个字。

锁骨的凹陷有一股热气,湿润,柔和,饱含恋人的无限赤诚。

可她全身僵直,毫无反应。

“求你了,走吧。”

这五个字花光她所有力气,也抹灭两人之间所有的可能,一切陷入漫长的沉默。

身后的热意消失,随后响起疲沓的脚步声。

叶恒祯走了。

房间没开灯,她大口喘息着,慢慢仰起头,竭力控制着情绪。攥住衣角,告诉自己:千万不要哭,千万不要哭。

大门被重重关上。

她精疲力尽,瘫倒在床,深深陷进去。

那股熟悉的柑橘气扑来,搅得脑子一团乱。

为什么眼角湿湿的,为什么一闭眼都是他,为什么心像被捅了几十刀那样痛······

他们究竟做错了什么呢?劈腿?厌倦?都没有。

只是碰上命运尖锐,将他们的羁绊一点点撕开,一切走向无法挽回。

林羽童想象出一个巨大的文件夹,把她和叶恒祯相处的点点滴滴都扔进去,一样不落。然后,全部选中,弹出巨大醒目的提示——是否清空?

她颤颤巍巍选中那个“是”。他们之间的所有,就此化为齑粉。

好,这样一来,和他相关的一切就都消失了,就当从未见过他。一觉醒来,自己回退到不认识他的版本。

十二月寒冬,狂风哭嚎。

手机弹出一条消息,今天是有记录以来S市最冷的一天。

内心起波澜,但平常日子该怎么过,还怎么过。

只是变得寡淡无味。

她努力装作和过去一样,照常上班、照常吃喝、照常玩乐。

但孟朗朗敏锐捕捉到她的异样。

从前她每天都带爱心便当,一看就知道是叶恒祯给做的。孟朗朗喜欢蹭吃,林羽童了解她的小心思,总会多带一些。

现在却跟着她们一起点外卖。

还有,前不久她手腕和手指还金光闪闪的,如今光秃秃的。

最明显的,是过去林羽童一下班就弹射回家,偶尔碰上加班,就有叶恒祯开车来接。可从某天起,她恨不得住在办公室,天天加班,能多晚回去就多晚回去。

孟朗朗不敢问,两人一定发生了什么,但她不敢揭开那块布,不敢碰那道触目惊心的伤口。

叶恒祯连着两三周没进公司大门。

老头子不是说了吗,不要再踏进叶家的门,干脆连公司也不去了。

每天睁开眼,就看着梧桐树的枯枝愣神。

没有食欲,也没有困意。从天黑发呆到天亮,再从天亮呆到天黑,往复循环,无止无休。

偶然肚子饿,就喝上一打啤酒。醉意上脑,躺倒便睡。

地上堆满了空易拉罐,空无一物的家,被垃圾填满了。

不分昼夜地混沌度日,他已是一片废墟。

公司里,则纷飞着他的谣言。

什么“多日不见Dylon,和娇妻度蜜月”、“Dylon被雪藏,因为不服从家族命令”、“管理海外分公司”······

他的存在,确实增加了员工们的凝聚力,不过是以八卦的形式。少了他,公司照常运转。比如他即将接手的酒水业务,不见任何异常。

他在家里,对这些流言蜚语一无所知。即便知道,也毫不在乎。

窗外暮色沉沉,身心早就陷入黑暗,许久没有走出来。

手机发亮,他不在意地一瞥,解锁了信息:【爸爸病重,想见你】

“病重”两字砸进他的心里,理应紧张而悲痛,可他却毫无反应,把手机扔在一旁,继续喝酒。

静默被电话铃打乱。

十分罕见,是妈妈打来的。

许久未开口,他对自己的嗓音感到陌生:“怎么了?”

“那人病了,想见你一面,去看看吧。”对面语气寻常,像是播报一桩坊间新闻。

叶恒祯陷入沉默,他不想见老头子,自己一次又一次被他骗,像个呆傻的工具人。

“就当是看望普通病人,医院地址我发给你。”

“呃······”他不自主发出喉音,明显是犹豫。

妈妈语气变得柔软,诚心劝他:“活着是一场漫长的别离,趁他还在,了结彼此的纠葛吧。”

他握紧手机,指尖泛白:“我,我看看哪天有空吧。”

挂断电话,昏昏睡去,醒来天已大亮。

看着镜中的自己,胡子拉碴,浓得化不开的黑眼圈,还有干裂的唇,丧气颓唐,整个人老了十岁。

刚拿起剃须刀,却又放下。

他漫出一股微妙的自毁心态。按理说,总要收拾得整齐干净再出门,可偏偏想让老头子看见自己这副流浪汉的模样,有意在他眼前添堵。

衣服都懒得换,是一套脏兮兮、穿了许久的居家服,踏着便鞋,裹着毛毯出门了。

但冥冥中注定相遇的人会再相遇。

叶恒祯开着车,在路口等红灯。

恰逢林羽童和孟朗朗从外面觅食完毕,走回公司。

孟朗朗一眼看到叶恒祯的车,拉着林羽童衣角:“姐!祯哥的车!”

林羽童对此毫无反应,掏出耳机戴上,和孟朗朗聊天转换话题:“DT发新歌了你知道吗?可好听了。”

衣角再次被拉,“姐!”

她特意转过头,不去看那台车,沉浸在旋律里,有节奏地点头。

孟朗朗看见她这副装不在乎的模样,只好作罢。

其实叶恒祯已用余光瞧见,只是清楚她厌恶自己,干脆互不相见,做彼此的陌生人。

叶恒祯一副邋遢样子,和整洁冰冷的医院格格不入。

走进特护病房,有医护人员拦住他:“你要去哪个病房?”

“叶先生的。”他不耐烦,把身上的毯子裹了裹。

那人将信将疑,和他寸步不离地走到老头子病房前。

“这就是了。”

叶恒祯颔首,表示感谢。

一开门,哥哥嫂子、姐姐姐夫,两家人整整齐齐守在病床旁边。姐姐捂住嘴,似乎在啜泣。

他的到来,众人的焦点从病床移到他身上。

哥哥小步跑过来,低声训斥他:“你怎么这个样子!”

心里嗤笑,什么样子要你管。翻个白眼,绕开他径直坐到病房的沙发上。

病床上的老人插满了管子,呼吸都成了艰难的事。时间遍历他的躯体,留下触目惊心的衰老痕迹。

即便叶恒祯再混不吝,看见这副景象,也心疼其苍老,感到难过和痛苦。

干燥而布满褶皱的手朝自己挥动着。

“恒祯···你来···”老人的声音虚弱至极,像风中晃动残丝。

叶恒祯跪在老人的床边。

老人伸出手,轻抚他的脸:“你怎么把自己折腾成这样啊···”

他眼神倔强,咬唇不语。

“回家吧,和爸爸在一起。”

气声微弱,哥哥姐姐却都听到这句,神色徒然紧张。

“我···不想回去。”他别过头,变成不驯顺的小猫。

“爸爸需要你···”

叶恒祯抬头看了眼哥哥姐姐,欲言又止。

老人明白他的意思,抬抬手,冲那些人说:“你们先到旁边屋去,我单独和恒祯呆一会。”

“可是爸···”姐姐眼里有担心,但也有对叶恒祯的忌惮。

“走!”老人用尽力气,一旁仪器的曲线都有了起伏。

他们不敢忤逆,只好乖乖退到隔壁。

没了旁人,老人开门见山:“你要什么条件?”

“我不想和陆思晓订婚。”他的回答干脆利落。

老人拧眉,看上去更痛苦:“为什么?为了你上次带来的女孩?”

“我想有选择的权利。”叶恒祯站起来,俯身看着老人,“之前在办公室,我讲清楚陆家的问题,听你的话找到不联姻的理由,现在你却出尔反尔。”

这番话有理有据,老人却攥紧了拳,蓄着怒意。

叶恒祯进一步逼迫:“如果你听了哥哥的建议,认为找个女人和我结婚,就能操控我,那大错特错。”

老人气喘,艰难吐字:“所以你回来的条件就是不和陆家女儿订婚?”

“是。我自己的事,我自己做主。”

“帮我把那些人喊来。”

叶恒祯走到隔壁,把哥哥姐姐喊到病床前。

“恒祯,扶爸爸起来。”老人拍着叶恒祯的手说到。

电动病床徐徐升起,老人坐在床上。

“老大啊,”

哥哥赶忙凑到眼前:“我在呢。”

“恒祯的婚事你不要插手,之后他接手酒水业务,你多帮帮他。”

“爸!您病这么重,这公司和他的事先别操心了。”

哥哥极度紧张,讲得仓促,每个字都像在嘴里一路小跑出来的。

老人瞪了他一眼,目光像支利箭:“我不操心,难道你来操心?”

对面不敢多嘴。

“我今天晚上就搬回家。”叶恒祯裹着毯子,向众人宣布。

也许是角度的原因,在半卧半坐的老人眼里,他显得极为高大,身披毯子,像古罗马的凯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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