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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点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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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星戈晚上洗完澡出来,打开了书桌上的电脑。

他来祈城的时候,身上带着的最值钱的就这两样,他的电脑和吉他。

打开界面,屏幕丝滑地转入了蓝色的代码网站,一行一行,游星戈面不改色地滚动着鼠标。

他的头发湿哒哒地滴下水,房间里的绿植在水汽氤氲里垂下了头,一片黑暗,只有桌角的台灯和电脑的蓝光在泛着,照亮了他的脸。

他正在编代码打愤怒的小鸟,这游戏是他永远的经典白月光。

可惜这个时代网络没有那么发达,很多游戏还没上线,有的想玩的只能自己动手编,一些简易的运行脚本他还是能做出来的。

等到他完成扮演任务之后,时代差不多也会发展到相当前沿的地步了吧。

游星戈的鼠标点了点,准确无误地投掷了一只小鸟,他在心里想。

他穿进这本书里时,就被告知只要完成扮演男主的好兄弟这一个任务就行,再后面的事情谁也管不着。

头发依旧在滴水,他拿了块毛巾擦了擦,凌乱的黑色卷毛试图向它的主人抗议,再这么随便地擦明天就不能维持帅气的形象了,被游星戈无情镇压。

卷发青年穿着睡衣,把毛巾随手搭在了椅背上,又从冰箱里拿出了瓶罐装果汁,就往阳台走去。

去看看这次的任务对象。

他和程际野是单独的两个房间,各自有客厅卧室,只是阳台是连着的,呈现出九十度的折角,阳台上还摆着些花草,下午他出去挂衣服的时候还看见对方迎着阳光拿着水壶在给花浇水。

这起点男主还挺有闲情雅致的,大概现在确实算他生命中较为闲暇的时光了吧。

再过个几年,火到大江南北的时候,程际野可能再不会有这样的心情去浇一盏花了。

楼下开了家影像店,悠悠扬扬地放着唱片,很模糊的声音,像是上个世纪八十年代大火的台湾歌手的专辑,还有嘈杂的小孩子奔跑嬉闹的声音,和着傍晚树被风吹起的沙沙声。

这里临近老城区中心,入夜还带着点车水马龙的喧闹,空气里浮动着燥热,闷闷的。

游星戈刚出阳台,就看到他本来要找的人倚在他自己房间的阳台边,两臂交叠,抽着烟,侧脸在淡蓝色的傍晚天色里很优越,只有烟上一点点火星,明明暗暗。

程际野个子很高,瞥见他时还下意识要把烟掐灭。

游星戈打了个手势拦住他,以极其流利的动作从程际野的烟盒里抽出来一支,动作快得程际野都没反应过来。

“借个火?”游星戈像模像样地叼着烟,笑起来,程际野手里的烟映在他眼里,火星衬得他眼睛很亮。

程际野刚想说小孩别吸烟,转眼就想到游星戈其实已经二十一了,就算放在有禁烟段的美国也过年龄了,但是他开口还是拒绝:“没带打火机。”

他伸手要把游星戈嘴里叼着的烟拿出来。

游星戈没让他拿,他俯下身,凑在程际野指间夹着的烟头上,像火柴划过的声音,噌地一下就点着了火星。

他有些得意地眨了下眼。

程际野没说话,烟灰在指间抖落了点。

“明天排练,你曲子都记熟了吗?”过了一会,程际野才想起来什么似的问。

“当然。”游星戈说,他同样倚着阳台栏杆,一只手拿着烟,风里传来楼下影像店的音乐,带着点怀旧感,像是旧胶片的黄。

他跟着哼了起来,只有调子。

程际野在旁边抽着烟,一直没说话。

这年头最时兴的歌都很伤感,要不就是那种又疯又叛逆的,说是发扬青少年的精神,大街上夜市路边摊音箱放着的流行歌也颓丧伤痛,听了一转下来只能记住歌手谈了几场恋爱怎么分手的,混在路边打着喇叭的广告声里也不违和。

他哼完一首就没哼了。

两点火星在淡蓝色寂静的傍晚移动,游走的轨迹上洒着点不明显的小火点。

烟卷渐渐褪到最后,游星戈这时候才发现是万宝路。

这牌子二十世纪诞生的时候是女士烟。

他顿了一下,然后浑不在意地看着烟卷上灰色的一层爬上指尖,在即将烫到手的时候才捻灭。

程际野早掐灭了烟,这时候抬眼看了他一眼,才注意到一般:“你头发没擦干。”

这是句陈述句。

游星戈摇了摇头:“没事,这感冒不了。”

程际野移开了视线。

这小卷毛还挺心大。

祈城的晚风很凉,程际野又有一搭没一搭地和他讲了乐队的情况,酒吧和祈城的市区分布,大部分都是常识,他说着说着就离原来的话题十万八千里远了。

游星戈在旁边听着,时不时插上两句,话算不上很多。

开朗,灿烂,也很有分寸感,除了这个年纪的年轻人所特有的单纯自来熟外,没有别的缺点。

卷毛青年给程际野的印象就是这样。

……还可以补充一条,某种程度上和他的品味不谋而合。

他是指音乐上的。

夜色渐深,游星戈先扛不住了,打了个哈欠要回去,提着没喝完的果汁饮料,还和程际野说了晚安。

“对了,”游星戈打了个响指,想起来什么,回头道,“我会做一个好吉他手的。”

他的栗色眼睛里盛着亮亮的东西,像是祈城泼下来的灯光。

程际野看向他的眼睛,然后才点了下头。

游星戈走后,他继续倚着阳台,看向了居民楼外南城区的灯火。

指间的烟头一直没放下来,他碰了碰外套的兜,那里安静地躺着个打火机。

程际野想,这小卷毛还挺讨人喜欢的。

————————

Huracán酒吧新来了位吉他手,黑色卷发,生得很漂亮,有一双深栗色的眼睛,笑起来太阳一样暖融融的。

酒吧里的常客最开始还对这位新吉他手感到惊讶,毕竟他的长相实在不像玩摇滚乐的,结果这位看上去彬彬有礼得像会出现在高中优秀毕业生展上的年轻人一上场,他们又默默收回了质疑的声音。

……别的不说,这新吉他手high起来还挺疯,耀眼夺目得让人难以移开视线。

弹起吉他的时候更是如此,没人能不喜欢那双明亮又漂亮的眼睛。

又是个天生为音乐而生的人才。

查尔斯很喜欢他们的新吉他手,在至今为止的几次排练里,都操着他那来中国不知道多少年的普通话痛哭流涕地表示,这是他命中注定现在终于来到的好兄弟,是他们最棒的吉他手。

从ONE诞生那一天就缺少的一块现在被补齐了。

他如此评价道。

乐队永远不能缺少一位好吉他手,其他成员也是同理。

虽然查尔斯说话总是带着点西方人的夸张,夸人夸得漫无边际,但他确实希望乐队能更好。

因为音乐是需要屏气凝神来做的东西,写出它、唱出它、听见它都要用到自己的心,所以合拍的乐手总是难得,因为他们交流的是自己的心。

投注在ONE的目光里,除了追逐崇拜,从来还有更多的东西。

不是每个人都冲着摇滚乐来的,但是这并不妨碍他们对每一场演出都全力以赴。

对音乐执着的精神,也是《乐成》里所书写的东西。

————————

这天是个周末,游星戈第二个登场的周末。

外面的天色黑了,他在后台刚把乐器包拿下来,那是把很漂亮的吉他,暗金色的琴面,弦色也动听,连程际野也夸过这把吉他的音色。

程际野现在正在调试设备,这本来不是他应该干的,但酒吧的调音师今天请假,陈青正在他旁边帮忙。

酒吧渐渐被拖进深沉的夜色里,等他们上场时,酒吧里的客人在冷雾和灯光的照射下也等得要疯狂。

Huracán是南平巷子里最大的酒吧,夜晚时带着灯红酒绿和摇曳的人群,大多数人蹦完迪甚至能直接勾搭上人出去滚上更加疯狂的一夜。

当然不是没人试图勾搭这支常驻乐队的主唱,但是程际野基本上唱完就直接走掉,在后街烧烤摊上偶遇的可能性都比这大。

今晚舞台打着的灯光算不上明亮,台下的人影晃起来,斑驳又迷离。

音乐轰鸣般炸起,上次游星戈在吧台边看着,现在已经站在舞台上了。

乐队的配合天衣无缝,光是出场就有人在下面尖叫,鼓声炸进人的心里,从上世纪就被打上自由叛逆标签的音乐无论在哪里响起,都会引起年轻人的注目。

主唱有一副得天独厚的嗓音,简直天生就是吃这碗饭的,程际野是多年前的起点文里爱写的那种主角,在舞台上彻底褪下懒散,锋利得像把出锋的剑。

音乐当然很美,唱起的是很多年前某首红极一时的歌,来自有些遥远的年代,新来的吉他手让有的生客没认出来,但是骄傲飞扬,卷发在招摇的灯光下扬起,舞台一起带出惹人迷醉的音乐。

台下的人摇晃着尖叫,今天难得穿得像个摇滚乐队成员的游星戈朝台下抛了个飞吻。

现在,他的人和音乐一样酷,乐手神采飞扬,让人难以忘记。

但是依旧有人稳稳地坐在角落里,离上次游星戈坐的位置不远,阴影里带出眼尾边一颗泪痣,细领带勾出斯文败类的气质。

旁边人在谈论着新音乐,聊起了新来的吉他手,一起被淹没在周围的声音里。

眼尾有颗泪痣的男人像是没听到一样,喝了一口酒,投注在新吉他手身上的目光显得若有所思。

如果游星戈能够把书里的内容对上的话,他在见这人第一面就会知道他是谁。

唇角勾出的冷釉般的颜色,来自原书里的半个反派,前期占了几页篇幅用来描写的纨绔,沈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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